11/30/2009

南京海关同意我物流公司设立苏北首家出口监管仓库 - 徐州经济开发区出口监管仓库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南京海关宁关加函(2009)424号批复文件,同意我宏康物流公司设立徐州经济开发区出口监管仓库的请示。文件同意我公司设立徐州经济开发区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包括室内仓库5000平方米,室外堆场5000平方米)和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室内仓库1000平方米)。

苏北首家出口监管仓库的建成设立,标志着徐州经济开发区乃至整个苏北地区保税物流设施建设取得了又一重大进展,对完善地区进出口物流体系,推动地区保税物流的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扩展阅读: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 export supervised warehouse 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分类: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功能:经海关批准,出口监管仓库可以存入下列货物: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税收: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或者缴纳出口关税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交许可证件或者缴纳税款。对经批准享受入仓即予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入仓结关后予以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对不享受入仓即予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货物更换:对已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等原因要求更换的货物,经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更换货物。被更换货物出仓前,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入仓,并应当与原货物的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价值相同。